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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区级工业专项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宽象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3-04-14
浏览量:86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惠企政策,加快推动经济企稳恢复提振,经区工业发展领导小组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同时开展2021年、2022年区级工业专项政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年度:2021年和2022年。申报时间段:从即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截止,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
二、政策依据
合川区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合川区实施工业经济倍增计划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合工业组办发〔2022〕4号)、合川区工业发展领导小组2023年第一次会议精神。
三、申报事项
详见附件:区级工业专项政策申报指南
四、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将政策宣传到辖区每家企业,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加强指导服务。
(二)申报事项和申报资料务必真实,经属地镇街、园区各组团等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后,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上报至合川区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接件中心(重庆市合川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合川区希尔安大道1024号或行政服务大厅B区3楼39号窗口)。
(三)2021年或2022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合川)失信“黑名单”。
(四)同一法人企业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同类财政补助。申报指南中“第六条鼓励企业提升竞争力”,市级奖励超过区级补助标准的,区级不再补助;没有超过的,区级补足差额部分。
五、其他联系方式
重庆市合川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受托接件中心)联系人:邓莹,联系电话:42838333、17723172167。
重庆市合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合川区财政局
2023年4月12日
附件
区级工业专项政策申报指南
一、鼓励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
支持方向:支持工业企业实施节能降碳、节水和清洁生产(工业固废利用)技术改造。
申报条件:(1)企业实施的绿色化改造项目开工日期不超过2年(在2021年或2022年完工)、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已完工投入正常生产。(2)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年节能量不低于1000吨标准煤,节水改造项目年节水量不低于10000吨,清洁化改造项目污染物年排放量降低20%以上,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产业化项目年新增工业固废利用量不低于10000吨。(3)验收时需提供票据凭证和第三方中介机构实施效果评估报告。
支持标准:按不超过项目投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资料:(1)填报《工业绿色化改造补助申报表》(见附件1)和《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2)项目申报方向所列申报条件对应要件佐证材料;(3)项目立项或备案批复文件;(4)项目申报书、项目投资补助标准佐证资料、票据清单(表格);(5)项目完工运行后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实施效果需提供第三方中介机构实施效果评估报告,其他项目可凭出货、转运、用水等单据自行制作实施效果评估报告;(6)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7)其他重要资料。
联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要素保障科),42756198。
二、鼓励消费品企业开展“三品”提升行动
(一)支持方向一:支持消费品企业产品设计。
申报条件:(1)委托或购买本地工业设计单位、本地高校承接食品、玻璃等消费品企业进行产品设计。(2)2021年或2022年企业首次采用并批量生产销售。
支持标准:给予生产企业产品设计单项不超过1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申报资料:(1)支持消费品企业产品设计申报表(见附件3);(2)项目申报书;(3)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4)产品设计相关合作协议;(5)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表;(6)2022年度完税证明;(7)产品上市佐证材料;(8)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9)项目申报方向所列申报条件对应要件佐证材料。
联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产业发展科),42742368。
(二)支持方向二:支持消费品企业开展品牌培育。
申报条件:(1)重庆市消费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试点企业;(2)企业已参加2021年度或2022年度消费品工业品牌推广服务项目。
支持标准:上述企业参加2021年度或2022年度消费品工业品牌推广服务项目的费用,按照不超过2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报资料:(1)支持消费品企业开展品牌培育申报表(见附件4);(2)项目申报书;(3)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4)2021年或2022年与重庆市消费品工业品牌推广服务商签订的服务协议,服务机构开具的正式发票;(5)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6)项目申报方向所列申报条件对应要件佐证材料。
联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产业发展科),42742368。
(三)支持方向三:支持引导消费品企业进行新品研发。
申报条件:(1)2021年或2022年单款新品销售收入达100万元(含)以上。(2)需提供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
支持标准:按单款新品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报资料:(1)支持引导消费品企业进行新品研发申报表(见附件5);(2)项目申报书;(3)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4)新产品上市佐证材料;(5)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表;(6)2022年度完税证明;(7)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8)新品销售收入佐证材料及票据清单;(9)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10)项目申报方向所列申报条件对应要件佐证材料。
联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产业发展科),42742368。
三、鼓励工业企业提升管理能力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对标先进,全面实施现代化管理方法,实现企业现代化管理理念的转变、管理能力的提升。
申报条件:(1)通过购买服务引进管理咨询机构对企业进行管理诊断、信息咨询等服务;(2)建立了现代化的企业管理体系,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如:股权、经营、安全、质量、人才、劳动、财务等各项制度),有完备的企业管理模式、架构、机制;(3)2021年或2022年已被评定为AA及以上级别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4)2021年或2022年已成功认定为市级管理创新标杆示范企业。
支持标准:给予每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
申报资料:(1)需填报《鼓励工业企业提升管理能力申报表》(见附件6);(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3)购买服务引进管理咨询机构对企业进行管理诊断、信息咨询等服务佐证资料(含合同、票据等);(4)企业管理制度;(5)完备的企业管理模式、架构、机制佐证资料;(6)评定为AA及以上级别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依据;(7)认定为市级管理创新标杆示范企业依据。(8)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联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稳定融资科),42742299。
四、鼓励企业完善产业链配套
支持方向:支持本地企业延链强链,完善产业链配套。企业在2021年或2022年向本地产业链配套中小微工业企业购买配套产品(不包括资源类企业、关联企业、集团内部企业或有股权交叉企业之间的配套)以降低采购成本。
申报条件:2021年或2022年采购价值在200万元及以上。
支持标准:给予2021年或2022年所购买配套产品价值1%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资料:(1)填报《区内工业企业配套采购奖励申报表》(见附件7);(2)配套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区内配套项目发票明细》(见附件8);(4)采购合同、购货发票复印件及转账凭证;(5)配套企业非集团内部企业或有股权交叉企业的承诺书;(6)经审计的财务报表。(7)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8)项目申报方向所列申报条件对应要件佐证材料。
联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42725036
五、鼓励企业“上云上平台”
支持方向:支持工业企业上区内平台和使用区内平台。
申报条件:一是注册奖励:(1)在区内平台注册且信息完整度在90%(含)以上;(2)近两年(2020至2021年或2021至2022年)通过平台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二是使用奖励:(1)企业采购区内平台中第三方服务机构(企业)的服务产品;(2)2021年或2022年采购金额达到20万元(含)以上。
支持标准:(1)达到申报条件一注册奖励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2)达到申报条件二使用奖励的企业,给予采购金额5%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报资料:一是注册奖励:(1)填报《鼓励企业区内平台注册奖励申报表》(见附件9);(2)2021年或2022年完税证明;(3)区内平台信息完整度佐证材料;(4)近两年(2020至2021年或2021至2022年)通过平台累计实现销售收入证明;(5)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6)项目申报方向所列申报条件对应要件佐证材料。二是使用奖励:(1)填报《鼓励企业使用区内平台奖励申报表》(见附件10);(2)提供采购服务产品正式发票;(3)在区内平台采购服务产品相关佐证材料;(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5)项目申报方向所列申报条件对应要件佐证材料。
联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42725036
六、鼓励企业提升竞争力(市级有奖励的区级不重复奖励)
(一)支持方向一:支持企业创建科技研发、设计、服务平台等。
申报条件:2021年或2022年成功创建并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国家级、市级、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
支持标准:获评国家级、市级、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个、20万元/个、5万元/个一次性奖励;获评国家级、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个、20万元/个一次性奖励;获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个一次性奖励,获评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个一次性奖励。
申报资料:(1)支持企业创建科技研发、设计、服务平台申报表(见附件11);(2)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3)项目相关认定文件;(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5)项目申报方向所列申报条件对应要件佐证材料。
联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产业发展科),42742368。
(二)支持方向二:支持企业参与市级重大新产品认定。
申报条件:经市经济信息委等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重庆市重大新产品。
支持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个奖励。
申报资料:(1)支持企业参与市级重大新产品认定申报表(见附件12);(2)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3)项目相关认定文件;(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5)项目申报方向所列申报条件对应要件佐证材料。
联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产业发展科),42742368。
(三)支持方向三:支持企业争创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申报条件:2021年或2022年被认定为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021年或2022年被认定为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或评价为优秀的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支持标准:对获得工信部、财政部授予的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个奖励;对认定为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或评价为优秀的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个奖励。
申报资料:(1)支持企业争创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3);(2)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3)项目相关认定文件;(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5)项目申报方向所列申报条件对应要件佐证材料。
联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产业发展科),42742368。
(四)支持方向四:支持企业开展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认定。
申报条件:2021年或2022年经市级认定的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
支持标准: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个、10万元/个一次性奖励。
申报资料:(1)填报《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示范认定申报表》(见附件14);(2)项目申报方向所列申报条件对应要件佐证资料;(3)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5);(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5)其他重要资料。
联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工业信息化科),42753193。
(五)支持方向五:支持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贯标。
申报条件:申报主体2021年或2022年为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认定并取得认定证书的企业。
支持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评定机构认定的企业(以国家评定机构认定证书为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资料:(1)填报《支持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申报表》(见附件16);(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已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评定认证的企业需提供证书复印件;(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联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工业信息化科),42753193。
(六)支持方向六:支持企业开展“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认定。
申报条件:2021年或2022年首次获评市级“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隐形冠军”企业。
支持标准:获评市级“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每户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户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获评国家级“隐形冠军”企业,每户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资料:(1)填报《“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7);(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获得2021年或2022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国家级“隐形冠军”企业奖励文件复印件;(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联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42725036。
(七)支持方向七:支持工业企业升规培育。
申报条件:企业2021年或2022年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
支持标准:给予新建升规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个一次性奖励;小升规(规下升规上)企业最高不超过2万元/个一次性奖励。
申报资料:(1)填报《支持工业企业升规培育申报表》(见附件18);(2)提供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1年或2022年12月产值报表。(3)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联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42725036。
(八)支持方向八:支持企业参与国家级、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创建。
申报条件:企业2021年或2022年成功创建国家级、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支持标准: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个、5万元/个奖励。
申报资料:(1)填报《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经费补贴申报表》(见附件19);(2)提供项目申报书;(3)验收表;(4)项目创建成功文件;(5)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联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科),13996356555
(九)支持方向九:鼓励企业进行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申报条件:2021年或2022年入选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相关示范名单,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称号,市级绿色工厂、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称号。
支持标准:国家级绿色工厂、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家一次性奖励。市级绿色工厂、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家一次性奖励。
申报资料:(1)填报《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0);(2)提供绿色工厂、能效领跑者或水效领跑者批复文件复印件;(3)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4)其他重要资料。
联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要素保障科),42756198。
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提升
支持方向:工业企业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和新模式对现有工艺技术、设施设备和组织模式进行技术改造提升项目。
申报条件:(1)设备投资不低于500万元;(2)项目开工日期为2021年1月1日以后,建设工期不超过24个月;(3)申报项目已完工,且需提供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支持标准:按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的6%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60万元。
申报资料:(1)填报《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升申报表》(见附件21);(2)项目申报书;(3)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4)项目立项或备案佐证材料;(5)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表;(6)2022年度完税证明;(7)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8)项目入库报统相关证明材料;(9)项目投资佐证材料及票据清单;(10)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11)项目申报方向所列申报条件对应要件佐证材料。
联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产业发展科),42742368。
八、开展专业服务
支持方向: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合川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资料接件工作。
申报条件:第三方服务机构受托完成申报资料分类、整理、扫描、电子件存档,开展形式审查并提出相应意见。
支持标准:签订购买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给予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