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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南岸区制造业跃升十条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宽象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3-03-21
浏览量:84
各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按照区委、区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部署,由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区经济运行局牵头开展2023年度《南岸区重庆经开区推动制造业跃升十条政策措施》(南岸经信发〔2022〕104号)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企业增产增效
对年度产值增速达到10%、20%、30%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分别对企业高管团队3人、4人、5人,按照当年个人对地方财政贡献额,给予200%补助。对年度产值增速超过10%、制造业增加值率高于全区制造业增加值率平均值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额外增加2人,按照当年个人对地方财政贡献额,给予200%补助。
二、支持小企业培育升规
支持规模以下制造业企业成长壮大,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制造业企业,一次性给予企业20万元补助。
三、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支持制造业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新认定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给予200万元补助,新认定市级研发平台给予10万元补助。
支持制造业企业科研机构做优做强,新认定独立法人新型研发机构,按照市级补助到位资金的50%配套补助,单个机构累计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制造业企业承接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对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的企业,根据项目合同实施进展绩效,按项目上年实际分配到位的国拨经费的3%补助研发团队,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300万元补助。
支持制造业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申报研发费用1000万以上的企业,由市级政策进行补助;申报研发费用1000万以下的企业,按研发费用存量不高于3%、增量不高于10%的比例予以区级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四、支持企业加大投资
支持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对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的项目,以当年实际设备不含税购置额10%的比例一次性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
五、支持企业融资发展
支持制造业企业上市融资,对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不含孵化板)挂牌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0万元、200万元、80万元补助。
六、支持企业本地配套
鼓励辖区制造业企业与区内“双百企业”协同发展,提高本地配套率,实现强链、补链、延链。对为区内“双百企业”配套的,且配套采购额超过5000万元、1亿元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补助。
七、支持盘活闲置低效载体
对新落户制造业企业利用区内闲置、低效厂房,一年期内实现升规入统的;或存量制造业企业利用闲置、低效厂房扩产扩能,当年产值增速超过10%的;均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
八、支持新产品新技术示范应用
区内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平台应用场景建设,鼓励购买我区纳入《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2022年版)》、《重庆市技术创新指导性项目推荐目录》、“重大新产品”和“绿色产品”的技术和产品。
九、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市级“专精特新”制造业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5万元补助。
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发展,对新认定国家级绿色产品,每项产品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不超过50万元;对新认定国家级绿色供应链、国家级绿色工厂、市级绿色工厂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补助。
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新认定为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5万元补助。
十、支持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鼓励制造业企业选择本地生产性服务业开展制造业设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信息技术服务、融资租赁、商务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择优选取具有示范效益的项目给予甲方50%服务费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10万元。
鼓励车联网、物联网、制造业物联网等平台(机构)赋能制造业,择优选取服务绩效优异的平台(机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绩效补助。
鼓励重点公共服务平台(机构)为制造业提供市场开拓、人才引进、投资融资、检验检测、技术攻关等内容的专业化、公益性服务,择优选取服务绩效优异平台(机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绩效补助。
时间安排
(一)补助申报。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24日,企业按照《南岸区重庆经开区推动制造业跃升十条政策措施》规定,申请补助。
(二)真实性审核。2023年3月底至2023年4月底,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区经济运行局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确定拟补助名单。
(三)名单公示。2023年5月底前,区经济信息委、经开区经济运行局提请区政府、管委会审议确定补助名单,并在区政府官网上进行公示。
(四)补助发放。2023年6月上旬,根据公示结果向对应企业发放补贴。